tick tock:航空公司退款的限制法规
经过保罗·鲁登/
2020年袭击世界的大流行导致航空公司取消了数千起航班,消费者取消了数十万的预订。在许多情况下,航空公司未能退还为受影响的预订支付的钱,或者为将来的旅行提供了资金。
运输部(DOT)明确表示,如果乘客要求,航空公司必须提供现金退款。然而,大流行两年后,只有一个公众证据表明其立场的执行,而数百万退款仍未解决。
2021年11月23日,Dot发布了订单批准与加拿大航空的和解协议一个。该和解源于2021年6月15日提交的DOT执法投诉,该投诉涉及2020年3月中旬开始的退款行为。命令反映的是,双方都同意在不承认其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解决。加拿大航空公司同意“支付4,500,000美元的付款或抵免额,以违反据称应付款的潜在民事处罚。”这命令详细介绍了加拿大航空公司对其法律义务以及实际上为适应美国客户退款需求所做的事情的看法。
这些延误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航空公司继续将其顽强的现金退款代表,各州的限制法规是否有可能在将来恢复。尽管在短期内可能几乎没有这种结果的危险,但Dot的无所作为是令人担忧的,而且还有其他潜伏的障碍可能会发挥作用。
背景
法律规定,当航空公司取消航班时,消费者有权及时退还购买价格(在这里指的是货币形式的付款,而不是频繁的传单里程,即使有自己的特殊规则)“不退还。”我认为没有充分的依据来争论这一主张。无论如何,航空公司的大流行惯例导致对交通运输部的投诉数量前所未有(超过89,500个投诉,比2019年增长了83%)。
Dot对此有相对较少的话要说,但是它的确很清楚。2020年4月3日,向航空公司发出了执法通知。
当承运人取消乘客的航班或对飞行时间表进行重大更改,并且乘客选择不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替代方案时,承运人有长期义务向售票员提供及时退款。运营商的长期义务是为航空公司取消或显着延误的航班退款时,当飞行中断不在航母的控制范围之外时(例如,由于政府限制的结果)。重点不是飞行中断是在承运人控制的内部还是之外,而是取消取消是没有乘客的过错的事实。
因此,部门继续查看任何运输条款或航空公司政策的合同,当承运人取消航班时,声称拒绝退款给乘客的退款,做出重大的时间表,或者大大延迟航班,以违反承运人的义务,该义务违反了承运人的义务。可以使承运人采取执法行动。
尽管如此,DOT表示,如果承运人满足三个条件,则将推迟执法行动:(1)及时与乘客提供的代金券联系以解释其现金退款的权利;2)对退款政策和合同的更新,以明确退款义务;(3)与所有相关人员一起审查应退款的情况。同样,这些条件很明显。
2020年5月12日,面对消费者投诉的猛烈袭击,DOT发布了常见问题文件关于大流行驱动的退款问题。除了一个例外,它对退款的冲突几乎没有新的新信息:“航空执法办公室将考虑拒绝退款,违反在购买票时实际上有效的政策是不公平和欺骗性的实践。”该声明清楚地表明,退款政策的追溯性更改是不可接受的,后来在2021-1-6日,2021年1月19日确认。
鉴于Covid-19-19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对航空业的前所未有的影响,航空执法办公室打算行使其执法酌处权,并首先为承运人和售票员提供了合规的机会。航空执法办公室将继续监视航空公司的政策和惯例,并在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采取执法行动。
这只是11个月前就害羞了。
法规问题
民事要求赔偿的索赔通常遵守“安置规则”,这意味着在一段时间后没有诉讼的一段时间,声称欠债务的一方行动,法律行动的权利才会终止。要为法规付费(停止限制期限用完),通常有必要提起诉讼。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索赔方还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就被告提供诉讼文件,或至少诚实地努力做到这一点。
It’s a “use it or lose it" situation. The time clock starts either when the claim accrues (for example, the day the debt was due and unpaid) or in some cases, an “equitable rule” applies, and the claim period begins when the claimant discovered or should have discovered the claim. It’s all quite complicated but in the case of airline refunds, it seems likely that the time for applying 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 would begin when the flight was canceled.
在航空旅行中,情况更加复杂。购买机票是购买合同义务,其条款在运输合同和适用于预订的特定票价规则中规定。例如,三个大满贯赛的马车合同规定必须在德克萨斯州(美国和西南)或佐治亚州(Delta)带上诉讼。在其中一些合同中,也可以找到有关提起集体诉讼的禁令。
还有一个问题是,消费者的退款诉讼是否受《联邦航空法》的《联邦抢占条款》的约束。该条款阻止了执行州法律索赔,这些索赔与航空公司的价格,路线或服务有关。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主题,为了简洁起见,我将在此处省略细节。足以说,任何试图针对违反退款规则的航空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的企图都可能面临先发制人的手套。
随着时间的流逝,DOT没有确切的执法行动,根据各种限制法规的拒绝威胁在其他影响消费者面临的法律自助障碍的基础上越来越大。如上所述,威胁并非迫在眉睫(佐治亚州对“以书面形式简单合同”的限制法规为六年,即使在德克萨斯州的一般规则也是四年),但是如果承运人继续持有消费者的款项,这些规则最终将最终变得相关。
现实检查
关键问题仍然存在:为什么交通部不采取更积极地行事以确保对被大流行击败的计划的航空旅行者的退款?航空公司获得了数十亿美元的联邦援助,以帮助他们解决数千个航班被取消时所面临的现金紧缩。尽管在此问题上对20个承运人进行了调查,但几乎所有人都保持开放。
报告表明,航空公司的贸易协会是美国航空公司,表示“其成员遵守所有联邦法律法规”。这表明,航空公司将继续在现金退款问题上进行石墙。虽然Dot已承诺将持续进行新的规则制定消费者报告的压力,美国公共利益研究小组,商务旅行联盟和其他消费者倡导小组已有没有导致DOT代表消费者采取积极行动。加拿大航空和解令指出:
该部门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发行一项规则制定,以使OACP的解释编解释,即第41712条要求航空公司在承运人取消或做出重大更改时提供及时的退款,包括购买票证是不可退款的。该规则制定还将针对由于政府限制而无法旅行的消费者的其他保护。
这样的规则一旦被采用(此类程序很容易消耗一年或多年),就不会追溯。因此,该公告表明,DOT可能会放弃加拿大航空公司对承运人退还现金的义务的立场。时间,很多时间显然会证明这是如何结果的。同时,消费者及其代表将希望密切关注时钟。
旅行顾问应告诉询问客户,虽然他们可能会随时获得现金退款,但也可能需要几个月或数年的时间。可能会鼓励他们为此写点。程序和表格可以在这里找到。